1。签证类型:
签证贴纸:是直接贴在护照上的签证;
活页签证:是与护照分开签发的签证。
2。有效性:
单次入境签证:是具有一次进出越南有效期的签证。
多次入境签证:是一种可以多次进出越南的签证。
3。签证类别:
ĐT1 – 发给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和在越南投资并出资1000亿越南盾或以上的外国组织的代表,或投资于受益于投资激励措施的业务领域、受益于政府决定的投资激励措施的行政部门。
ĐT2 – 发给在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和在越南投资并出资500亿越南盾至1000亿越南盾以下或投资于享受政府决定的投资激励待遇的业务的外国组织代表。
ĐT3 – 发给在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和在越南投资并出资30亿越南盾至500亿越南盾以下的外国组织的代表。
ĐT4 – 发给在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和在越南投资且出资额低于 30 亿越南盾的外国组织代表。”;
LĐ1 – 发给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并证明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证豁免,除非越南签署的国际协议另有规定。
LĐ2 – 发给在越南工作且需要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
DL – 发给游客。
DN1-发给与根据越南法律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企业和组织工作的外国人。
DN2 – 发给入境以促进服务、建立商业存在或根据越南签署的国际协议进行其他活动的外国人。
NN1 – 发给国际组织和外国非政府组织驻越南代表处/项目的首席代表。
NN2 – 发给外国企业代表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外国经济、文化等专业机构驻越南代表机构。
NN3 – 发给在越南的外国非政府组织、代表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外国经济、文化和其他专业机构代表处的工作伙伴。
DH – 发给实习生、学生。
HN – 发给会议/研讨会参加者。
PV1 – 发给常驻越南的外国记者和记者。
PV2 – 发给持有越南短期签证的外国记者/记者。
NG1 – 发给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共产党总书记、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和总理邀请的代表团成员。
NG2 – 发给越南共产党常务书记处、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副总理、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邀请的代表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长;部长及同等职务、省市委书记、中央直辖市、省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邀请的代表团成员。
NG3——发给外交、领事使团成员、联合国所属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和政府间组织成员;及其配偶、18岁以下子女、任职期间的私人仆人。
NG4-发给外交、领事使团工作伙伴、联合国所属国际组织和政府间组织代表机构、外交、领事使团、联合国所属国际组织代表机构成员来访者和政府间组织。
LV1 – 发给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机构的工作伙伴;国会、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各部委、部委、政府机构,各省、市党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中央直辖市和省份。
LV2 – 颁发给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越南工商会的工作伙伴。
TT – 发给持有 LV1、LV2、LS、ĐT1、ĐT2、ĐT3、NN1、NN2、DH、PV1、LD1 或 LD2 签证的外国人的配偶或 18 岁以下子女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人:越南公民的父母、配偶或子女。
VR – 发给探亲或出于其他目的进入越南的申请人。
SQ – 越南驻外使团团长有资格为在下列情况下进入越南进行市场调查、旅游、探亲或医疗的外国人签发最长30天的签证:
* 与越南海外签证机构有工作关系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或根据东道国外交部下属主管机构的请求(以书面形式)申请越南签证的人;
* 持有驻在国外交使团或领事机构出具的担保外交照会的人。
EV – 电子签证。
4。签证有效期:
SQ、EV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0天
HN、DL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
VR签证有效期长达6个月
NG1、NG2、NG3、NG4、LV1、LV2、ĐT4、DN1、DN2、NN1、NN1、NN3、DH、PV1、PV2 和 TTvisa 有效期长达 12 个月
LĐ1、LĐ2签证有效期最长为2年
ĐT3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
LS、ĐT1、ĐT2签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
过期签证可以续签
签证有效期应比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短 30 天。
5。向越南驻外使馆提交的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文件:
01 申请表(按提供的格式)并附照片;
护照或护照替代品;
由胡志明市出入境管理局(公安部)或领事司、对外关系司(外交部)签发的签证批准文件。 NG3、NG4签证申请人可以提交外交部或驻所在国使领馆的外交照会代替上述签证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