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留卡
临时居留卡是允许外国公民在越南临时居住和长期工作的文件。外国人凭临时居留卡,可在临时居留卡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无需延长越南签证。
1.办理暂住证的情况
临时居留卡是由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外交部主管机关发给外国人的,允许其在越南一定期限居留的证件,可代替签证。考虑申请临时居留卡的情况包括:
– 外交使团、领事机构、联合国所属国际组织代表机构、驻越南政府间组织的外国人及其配偶、18岁以下子女、长期陪同女佣。带有NG3符号的临时居留卡;
– 外国人持带有以下符号的签证进入越南:LV1、LV2、LS、DT1、DT2、DT3、NN1、NN2、DH、PV1、LD1、LD2、TT。临时居留卡的符号与签证相同。
2.发放暂住证的条件
– 护照有效期至少为 1 年。
– 进入越南时使用的签证必须用于正确目的。
– 证明他们获得有效期至少一年或以上的外国人临时居留卡的文件(例如工作许可证,……)。
3.申请暂住证材料
——办理邀请担保手续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书面请求,具体为:
+ 对于机构和组织:表格 NA6(与 04/2015/TT-BCA 通知一起发布)。
+ 对于个人:表格 NA7(与 04/2015/TT-BCA 通知一起发布)。
– 带照片的临时居留卡申请表:表格 NA8(与 04/2015/TT-BCA 号通知一起签发);
——护照;
– 临时居留卡资格证明。
3.1。已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工人的档案:
– 商业登记证或其他同等文件的副本;
——印章标本登记证书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有效期为 1 年或以上的工作许可证副本;
– 04张照片3×4厘米,裸头,正面,脸部清晰,耳朵清晰,无有色眼镜,拍摄时间不超过6个月;
– 01 护照、有效签证、出入境单据复印件(附上原件以备比对);
– 区警察认证的暂住证复印件。
3.2。不受工作许可证限制的外籍工人的档案:
——投资证书或其他同等文件的副本;
——印章标本登记证书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证明您没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证的文件副本;
– 04张照片3×4厘米,裸头,正面,脸部清晰,耳朵清晰,无有色眼镜,拍摄时间不超过6个月;
– 01 护照、有效签证、出入境单据复印件(附上原件以备比对);
– 区警察认证的暂住证复印件。
3.3。外籍人员随行亲属证件:除外籍人员本人证件外,随行亲属还需提供以下证件:
– 04张照片3×4厘米,裸头,正面,脸部清晰,耳朵清晰,无有色眼镜,拍摄时间不超过6个月;
– 01 护照、有效签证、出入境单据复印件(附上原件以备比对);
——经区警察局认证的暂住证复印件;
——申请暂住确认目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经公证的婚姻登记证复印件;出生证明;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
4.暂住证期限
–DT1:不超过10年;
– NG3、LV1、LV2、LS、DT2 和 DH:不超过 05 年
– NN1、NN2、DT3、TT:不超过 03 年
– LD1、LD2 和 PV1:不超过 02 年
注意:
– 临时居留卡的签发期限比护照的剩余有效期至少短30天。
– 过期的临时居留卡将被考虑换成新卡。